2008年11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院工商联手 治理老赖企业   
通讯员 曹书瑜 杨晓伟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  “老赖”企业的年度工商信用等级将被列为B级以下,并被取消相关企业信用资产评定资格,这是昨天嘉兴市中级法院与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嘉兴市企业信用建设办公室联合出台的治理执行难的举措之一。
  嘉兴中院与嘉兴市工商局、嘉兴市企业信用建设办公室联合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构建综合治理“执行难”工作机制、共同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联合意见》。该意见就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共享、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协调配合,出台了包括建立“嘉兴市企业信用交互平台”等8方面的具体措施。“老赖”企业将为失信付出更大的代价。